近日,商河法院当庭宣判了一件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司法确认案件。本案中,一开始还配合执法人员的蛋糕店店主突然关掉店铺,此后一直联系不上,九个月过去了,罚款迟迟未交付。最终,这件案子转到执行局,没想到法官的几条短信,让“老赖”主动找上门。
王某在商河县经营蛋糕店多年。2019年3月份,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监管局)对其生产的蛋糕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为“山梨酸及其钾盐、铝的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为此监管局依照法定程序对其立案调查。一开始王某还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后却关掉店铺回了老家,执法人员再也无法联系上王某,向王某老家邮寄的相关文书材料也被拒收。
2019年3月25日, 监管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对该蛋糕店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拾元和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邮寄送达。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复议也未提起诉讼。经催告,王某仍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于是,监管局向商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王某已近九个月联系不上,办案人员多次拨打王某手机均被拒绝接听。承办法官考虑王某是不是因为不懂法或有别的原因而不配合,便试着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向王某进行详细的法律释明和劝导。随后,王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配合商河法院处理非诉执行案件。
经了解得知,王某当时因家中老人生病赶回老家,并非故意躲避执法人员,王某同意接受处罚,但因家庭情况较为困难,要求分期缴纳罚款。法官征得双方同意,本案转入和解中心进行和解。
恰逢疫情期间,考虑到王某不能外出打工,没有经济收入等实际问题,和解员通过微信、电话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在线上达成了分期支付罚款的协议。王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双方签订的上述和解协议有效,本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据了解,今年以来,商河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已经受理和解案件6件,成功和解2件,司法确认2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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