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有的在网上违规出售果子狸,有的在店铺内公然违规经营巴西龟,还有的非法架设捕鸟网捕鸟。
自1月26日海南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春雷行动”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将疫情防控与打击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同步进行。截至2月15日,已侦破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9起,查处治安案件2起,移交行政案件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6人,收缴野生动物220余只。
自制铁笼枪支狩猎
去年5月,王某霞、詹某伟母子二人为达到饲养野生动物观赏的目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其家附近的果树林里放置小铁笼诱捕小松鼠,共捕获小松鼠24只,均饲养在自制的铁笼里。次月,詹某伟的妹夫陈某民 在文城镇购买2只斑鸠鸟及6只大松鼠交由其饲养,后繁育斑鸠鸟16只、大松鼠10只。
经鉴定,斑鸠鸟为珠颈斑鸠,大松鼠为赤腹松鼠,小松鼠为隐纹花松鼠,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2月12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对王某霞、詹某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詹某伟、陈某民无证繁育野生动物的行为由文昌市林业局另案处理。
2016年7月,吉某文非法持枪进入霸王岭林业局天保工程37号小班附近狩猎,被护林员发现后逃离,现场遗留疑似枪支两把、射钉弹191发、钢珠0.68千克等作案工具。
为此,霸王岭林区森林公安局及时立案侦查,并对吉某文实施抓捕。近日,在昌江公安局七叉派出所的支持下,经检察机关批准,吉某文被抓捕归案。
猎捕濒危野生动物
今年1月,杨某与郑某艺在昌江县昌化镇棋子湾一带非法架设捕鸟网捕捉鸟类活体8只。经鉴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1只,“三有动物”珠颈斑鸠6只、白头鹎1只。
2月12日,昌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郑某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对杨某的抓捕正在进行中。
2月11日、12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的王某年、颜某国先后向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原来,去年9月,临高县森林公安局在侦破彭某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中,发现王某年、颜某国于2016年分别在彭某华经营于三亚市天涯区的某工艺品店内购买一块犀牛角制品和一块象牙牌子的线索,随后分别对王某年、颜某国立案侦查。
在县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查清了二人的犯罪事实。“春雷行动”开展后,民警加大劝投力度,王某年、颜某国先后投案,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线上线下出售野生动物
近日,万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涉嫌在网络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线索,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同时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开展核查。
经查,联合工作组基本掌握肖某斌疫情期间违规网上出售果子狸的情况。2月14日,联合工作组在万城镇某小区附近抓获准备交易的肖某斌,现场查获果子狸活体1只。
据介绍,肖某斌在疫情前后多次利用其妻子陈某玉的微信账号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果子狸的信息和图片,出售的果子狸来自于其堂兄肖某友经办的养殖社。
疫情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实行严管严控,肖某斌。为了牟利,肖某斌仍于2月14日出售果子狸。万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依法对肖某斌行政拘留十日。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查封了肖某友经办的养殖场。
近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海口东门市场开展排查工作时,发现一店铺经营老板陈某才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规定,且在其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情况下,在店铺内存放有25只巴西龟,存在违规经营的事实。
民警当场对陈某才进行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并责令其对店铺内存放的巴西龟进行封存。根据职责管辖,2月13日,该起案件线索移交海口市林业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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