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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吉林省森林警方破获涉野生动物案件11起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0-03-03 文字大小: |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吉林省森林公安机关于近期集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涉野生动物案件11起,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

行动期间,各级森林公安部门主动联合野生动物保护、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农家乐、花鸟宠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大清查、大整治,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和其他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2月4日,森林公安民警在对通化市一林蛙经销处进行搜查时,查获扣押娃娃鱼、刺猬、野鸡等野生动物制品189件、活体林蛙2170只。

同时,各级森林公安部门强化网上线索排查和案件线索串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提供线索。根据群众举报,1月27日,吉林市森林公安部门在市场监管、动物保护等部门配合下,将在当地花鸟鱼市内售卖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此外,各级森林公安部门深入分析研判辖区内盗猎高发区和走私、非法运输路线,在重点时段、关键部位采取设卡盘查、动态巡查,严格筛查来往人员车辆。1月23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在通往永吉县口前镇大市场路旁,抓获正在非法出售野鸡的周某,当场收缴野鸡4只。经民警审讯,周某对其多次以下套的方式猎捕野鸡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截至2月5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野生动物案件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名,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52件,发放和张贴法制宣传资料4.8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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