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藏得这么好,都被你们找到了。”近日,面对突然出现在停车场的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被执行人郑某惊讶不已,最后乖乖地配合完成了车辆扣押手续。
2018年,郑某以公司经营运转需要为由,向某银行贷款100余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未能按约还款,案件调解后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期间,郑某谎称自己名下车辆已被用于抵押其他债务,拒不配合执行。2021年6月,常山县法院经过多番线下调查,发现郑某所说的用于债务抵押的车辆并未完成过户,其实际使用者仍为郑某。
2021年7月,常山县法院将郑某车辆的线索提交公安机关进行网上布控。8月11日,公安机关发现郑某及其车辆行踪,并及时将郑某控制,执行干警赶赴现场,成功扣押郑某名下的车辆。
2021年以来,常山县法院通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布控、执行悬赏、实时直播等综合举措,成功查扣被执行人车辆31辆,促成执结案件36件,涉案标的额2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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