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创科服装产业园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馈至我局环评股。
受理编号:息环评受理〔2021〕12号
建设单位:创科纺织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创科服装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息县产业集聚区广丰大道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息县产业集聚区广丰大道,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4万元),分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约271.32亩,总设计产能为成衣5000万件/年(含服装印花片 5000 万片/年)。一期占地约91.52亩(约61016.384m
2),租赁现有空厂房,新建办公用房以及配套生活用房等,设计产能成衣1500万件/年(含服装印花片1500万片/年)。二期占地约179.8亩(约119872.66m
2),新建标准化厂房、综合创意研发中心、宿舍楼及食堂等,设计产能成衣3500万件/年(含服装印花片3500万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工程主要污染因素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以下提出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治理:生产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池+A/O生化池+二沉池”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治理:项目印花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中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建议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纺织印染与服饰制造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采取安装低氮燃烧器和烟气外循环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纺织印染与服饰制造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设置抽风系统,将废气引至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三)噪声治理:生产设备、风机和各种泵等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基座、使用独立操作间、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布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年修改单要求。
(五)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工作,改善周围生态环境;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风险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链接:创科服装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pd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保局
邮 编: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