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馈至我局环评股。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编号:息环评受字〔2020〕64号
建设单位:息县淮河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息县城东新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阳天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息县城东新区,息县马援大道以东,学知路以西,息陈路北侧,总投资263576.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4万元),占地面积505758.57m
2,总建筑面积 265204.21m
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服装学院、文旅学院、教育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大楼、学生宿舍、实训实验楼、食堂、第二体育馆及其他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沉淀絮凝+消毒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一并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治理:生化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微生物实验废气经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排放;发电机燃烧废气经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通过专用排烟通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治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经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后委托专业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链接: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保局
邮 编: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