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豫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馈至我局环评股。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单位:河南豫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河南豫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息县产业集聚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息县产业集聚区雨润大道以东罗淮路南侧,租赁原有闲置厂房,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16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汽车维修区、办公生活区、备件库等,主要设备包括举升机、四轮定位仪、大梁校正仪、喷烤漆房、美容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治理:洗车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沉砂池与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相关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治理:打磨粉尘经设备收尘装置自带吸尘罩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喷漆废气、烤漆废气及刮灰废气采取密闭收集+二级吸附棉过滤装置+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与《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治理:含油废抹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含油废零部件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专业单位回收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废电池、废油桶、废UV灯管、废漆渣等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储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链接:河南豫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保局
邮 编: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