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息县宏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馈至我局环评股。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编号:息环评受字〔2020〕25号
建设单位:息县宏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息县宏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息县项店镇邵楼村三里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息县项店镇邵楼村三里庄,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总占地面积21334m2,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水泥仓、粉煤灰仓、原料库等,新增一条180 型混凝土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搅拌机、配料机、粉料仓及配套的除尘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治理: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地面硬化处理、运输车辆封闭遮盖、密闭罐车运输粉料、定期洒水清扫、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水泥、粉煤灰筒仓粉尘采取封闭筒仓+仓顶脉冲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混凝土搅拌粉尘采取密闭装置+脉冲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骨料和粉料投料、输送粉尘采取采用全封闭廊道结构、输送皮带廊下部设置收料装置、配备喷淋装置;原料堆存、装卸粉尘采取封闭式厂房、通道口安装硬质门、硬化原料库地面、设置固定喷雾抑尘装置;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与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搅拌机、输送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年修改单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链接:息县宏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保局
邮 编: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