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息县鼎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馈至我局环评股。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编号:息环评受字[2020]09号
建设单位:息县鼎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息县鼎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息县孙庙乡段庄村杨东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息县孙庙乡段庄村杨东组,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 9603.21m
2,总建筑面积1000m
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拌和车间、办公楼、实验室、骨料仓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搅拌机、皮带输送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运输扬尘采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及时冲洗车辆、封闭运输;砂石装卸粉尘采取封闭骨料仓并硬化内部地面、骨料仓顶部和投料口设置喷淋设施;砂石骨料输送粉尘采取上料口设置喷淋措施、封闭输送皮带廊上部、皮带廊下部设置收料装置;粉料简仓呼吸孔粉尘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治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配合比试验工序废弃混凝土块外售作为路基材料使用;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链接:息县鼎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报告表(报批版) .pd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保局
邮编: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