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息关于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建设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馈至我局环评股。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编号:息环评受字[2020]10号
建设单位:息县鼎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息县城东新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阳天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息县城东新区,总投资49560万元,环保投资166万元,占地面积198722.77m2(298 亩),不含架空层总建筑面积92610m2,架空层总建筑面积 5831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图书馆及行政办公楼、理工学院与护理学院、人文和教育学院、食堂及后勤用房、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治理:食堂厨余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器具二次、三次清洗水及酸雾吸收塔废水经酸碱中和,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治理:实验室酸性废气及有机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治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餐厨垃圾经专用装置收集,每日清运;废油脂经专用容器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废液、实验器具一次清洗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保局 邮编: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