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依法治理网络虚假流量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10 文字大小:大 | 小
移动互联时代,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受利益驱动,一些人片面追求“数据为王”“流量至上”,为了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甚至走上网络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与数据流量相关的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不久前,一起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案引发关注:个人仅花费760元,经网络推手“操作”,短短几个小时,就把一条虚假消息炒成5.4亿阅读量的“热搜”。据初步统计,相关不法网络平台涉案资金流水逾2000万元。类似虚假流量“生意”背后,隐藏着规模庞大的网络黑灰产业链,其危害不容小视。
从网上无孔不入的“刷单兼职”小广告,到直播间营造虚假热闹场面,再到炮制网络“爆文”,网络黑灰产业链深入许多领域。通过APP收集闲散用户流量,靠“养号控评”虚增流量;运用技术手段模拟人工操作,批量转评赞;利用黑客“暗链”技术非法“引流”,以诱导性方式增加流量……在互联网空间,一些“点赞平台”十分活跃,组织分工细密。虚假流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令人防不胜防。
“网络水军”与流量造假,无疑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蚀网络空间社会信任。比如,被虚假流量“漫灌”的平台,劣质内容充斥其中,优质内容反被淹没。近年来,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法院审理的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多起案件显示,一些互联网公司深受虚假流量之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不法分子为赚取流量不惜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可见,“网络水军”、虚假流量及背后的网络黑灰产业链,以损害用户权益以及平台利益为代价,破坏了互联网生态和经济社会秩序。
维护网络清朗空间,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呵护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亟待依法加快铲除网络黑灰产业链。从《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到电子商务法,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日益精细化。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净网”行动,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但也应看到,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网络黑灰产业链的形式更趋多样、手段更加隐蔽、技术更为复杂,给治理监管带来了新挑战。
打击“网络水军”、治理虚假流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只有携手同行、凝聚合力,努力铲除黑灰产业链及其生存土壤,才能起到治本效果。从法律层面看,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修改法律。在治理过程中,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担负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机制,加强技术创新,以更高效、更精准的方式打击恶意发帖和顶帖软件等;企业与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之间要形成紧密联动,建立跨平台、多维度、全方位的机制,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对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和默许刷单炒作的平台,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依法惩处,提高造假的违法成本。对于公众而言,也应自觉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价值观,摒弃“流量至上”“唯流量论”的思维。
互联网经济是诚信经济,其赖以存在的基石是真实活跃的用户和信息。多措并举、精准治理,从源头、交易链条等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打击网络黑灰产业链,不断压缩其生存空间,助力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