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息县百川畅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馈至我局环评股。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编号:201902
建设单位:息县百川畅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息县百川畅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信阳市息县八里岔垃圾填埋场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息县八里岔乡叶店村,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项目占地面积1683m2,建筑面积680m2,主要建设填埋气收集系统、填埋气预处理系统、填埋气发电机组、CDM计量系统、电力输出系统和余热利用系统等,输变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外部输变线路建设,产权责任主体以电力公司电力批复及设计文件为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工程主要污染因素有施工期与营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以下提出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治理: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依托息县垃圾填埋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垃圾渗滤液一起进入垃圾渗滤液调节池进行预处理,再由污水罐车运至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不排入地表水体。营运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且产生量较小,本项目废水拟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垃圾填埋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施工期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施工工地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施工所需混凝土购买成品,禁止在沿线设置灰土拌和站、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的围档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产生的物料采取遮盖、洒水等;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全部密闭;施工工地主要产生点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营运期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养护,使道路平整、清洁,市政洒水车洒水降尘以减轻道路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填埋气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专用结构烟道收集、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净化后至楼顶排放,垃圾填埋气逸散的恶臭经预测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治理:施工期机械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强化施工现场设备运行管理,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安装减振机座,减少运行振动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及施工时间,避免同时运行多台高噪声动力机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营运期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等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检修、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营运期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处理,建材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厂区内专职清洁人员清扫和袋装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失活吸附剂直接由厂家回收,废滤芯交供应商回收处理,维修垃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渣收集后可直接返回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保局环评股 邮 编: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