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息县城投商砼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出具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3569766317
通讯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息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