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财金〔2018〕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文化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海洋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贸促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
20190508115241396.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交通运输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海洋局
铁路局
民航局
邮政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
贸促会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