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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信”声音】王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扩大信息采集范围

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时间:2019-03-05 文字大小: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通过今年的政协委员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扩充信息采集范围,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金融体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石。目前,我国已经建设了由央行征信中心负责管理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征信系统”),作为国家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社会公众融资的便利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整体而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处初级阶段。
 
  对此,王滨表示,现有信用服务系统覆盖内容相对有限,实体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的力度有待提升;现有信用服务系统接入难度较高,非银行金融机构掌握的大量信息未能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有信用服务系统对信息缺乏整理和挖掘,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现代化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王滨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在做好征信系统等信用服务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加强信息整理和挖掘,引导小微企业等正确认识信用价值,调动其在信息平台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覆盖广度和深度,更好对接直接融资市场信息披露标准,扩大相关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让金融机构能够更好获取和使用权威来源信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是加快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和征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立足于行业的业务特性和数据特点,制定符合行业需求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处理标准,并通过引入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信息处理手段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加工,促进相关信用数据实现有效开发利用。同时加强与现有其他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有机对接、协同联动和共享共用,共同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三是依托先进科技手段加快市场化信用服务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需要政府主导的公共性信用服务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多层次、多类型的市场化信用服务与之相互补充,互联互通。应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行业自律和业务规则,规划形成信用服务产业链,培育具有国际水平的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的技术等优势,降低信用服务成本,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拓宽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特别是针对发展更为灵活的小微企业,应充分发挥先进科技手段,创新符合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信用服务产品和模式,为小微企业便利融资提供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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